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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五篇

来源:动物   2024-01-15 19:54:04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五篇,欢迎品鉴!

【篇1】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X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20XX〕X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健全管理体系。充实、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体系。

  (二)提高防控能力。解决当前村级防疫员队伍存在的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模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三)配齐配强队伍。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训练、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在2020年8月底前,建成一支政治过硬、热爱本职、业务熟练、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高素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责任明确、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改革内容

  (一)明确职责,全面服务。根据X政办字〔2018〕X号和X政办字〔2019〕X号文件规定,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修订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完成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

  (二)科学配置、任务相当。改革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配置数量,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根据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依据《X州市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原则上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我县共有XXX个行政村,应核定招聘防疫员XX名。根据各镇(街道)饲养量大小、养殖户多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保险、检疫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任务大小进行核定分配,决定调整为XX名(具体分配名额附后),名称改为“基层动物防疫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简称“防疫安全协管员”)。(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择优招聘、录用规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充分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招聘方案和考录办法,进行公开招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等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全部招聘招录工作拟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总计拟招录54人,招录工作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

  (四)规范管理、合理调配。录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等方式使用管理,由劳务派遣机构与防疫安全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由XX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统一调配使用,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与防疫安全协管员签订工作责任书,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

  (五)强化培训、提高技能。改革建立健全防疫安全协管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培训。要把防疫安全协管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防疫安全协管员队伍,切实提高防疫安全协管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

  (六)网格管理,全程监督。各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七)待遇公平、追求长效。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防疫安全协管员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照我县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发放(含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社会保险),并随着政府购买服务标准的调整而做相应的调整。所需资金除市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县财政承担。落实防疫安全协管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疫安全协管员各类工作经费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原村级防疫员的补助在改革完成前按照原来的规定和标准发放,改革完成后未被聘为“防疫安全协管员”人员将不再发放。(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八)动态管理、奖惩分明。改革完善防疫安全协管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防疫安全协管员奖惩进退制度。定期对防疫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考核内容以完成其承担的社会公益任务等情况为主。严肃防疫安全协管员工作纪律,规范防疫安全协管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防疫安全协管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惩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防疫安全协管员队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时间安排

  2020年6月底前,县畜牧兽医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开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招考办法,组织开展公开招考报名工作。

  2020年7月至8月,组织开展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考试、政审、体检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疫安全协管员原则上在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集中办公,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设施设备及工作场所。

  (三)推动重心下移。防疫安全协管员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职责法定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等工作重心下移。

  (四)严格规范管理。县畜牧兽医等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XX县防疫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防疫安全协管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教育培训、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科学核定防疫安全协管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2】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32号)要求,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2020年11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莒南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莒南政办字〔2020〕6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人员设置、聘用管理和保障措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养殖场户等更加客观、深入的了解,共同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起草依据

  我县原有村级动物防疫员816名,年龄偏大、能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无法保障我县的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尤其在当前,在新冠疫情及非洲猪瘟的双重因素叠加下,各级政府多次强调要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生猪生产,而我县作为传统的生猪养殖大县,承担了大量的生猪调出任务,在此背景下,省市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省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2月13日印发了《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39号),市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2月18日印发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32号),县政府于2020年11月17日第58次常务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莒南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我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目标任务

  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于2020年底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专业化高素质的基层动物防疫员队伍。

  三、重要措施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精减人员,提高待遇,提升素质。聘用人员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切实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权益,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积极性。

  四、主要创新点

  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升村级动物防疫员法制意识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防疫行为。

  五、实施意义

  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是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础、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水平和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篇3】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为认真贯彻县政府春季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我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促进全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根据县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的方针,全面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和工作责任,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动物食品安全,保障全镇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事关我镇畜牧业生产安全与社会稳定。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高玉田任组长,人大主席郝小康任副组长,范小龙、刘亚玲、文锋、王茂华及各村(社区)驻村干部为成员,负责对我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郝小康担任,刘亚玲任副主任负责动物防疫的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及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做到应免尽免(非洲猪瘟除外)、不留空档,保障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达。同时加强非洲猪瘟的堵疫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防止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流入我镇。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工作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印发宣传资料、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使群众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群防群控意识。

  (二)做好集中免疫,确保防疫密度。从3月5日至4月26日,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一是全面普查,摸清辖区的畜禽存栏数量,10日将普查表交回普安动防站汇总;

  二是对辖区畜禽全面落实好口蹄疫、禽流感、猪瘟以及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免疫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均达到100%,挂标率、建档率达到100%,其他如羊痘、狂犬病等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

  (三)做好动物免疫抗体检测工作。为了确保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质量,各村要在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配合动防站防疫人员在年初按职能部门下达的任务要求,采集规定数量的动物血清样品送县畜牧局疫控中心兽医实验室进行免疫抗体检测。

  (四)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消除病原病菌隐患。各村(社区)在做好免疫工作的同时,组织和指导养殖户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消除圈舍周围的垫草、垫料、粪污、排污口等病菌滋生的杂物,净化养殖环境。同时,加强平时的消毒灭菌和通风清粪工作,为畜禽创造一个洁净良好的生活空间,增加抵抗疾病的能力。

  (五)开展疫情普查,加强疫病监测。各村(社区)要切实负责好相应区域的动物疫情监测工作,对养殖大户要实施全程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动物疫病隐患,一旦发现死因不明的动物,立即向镇政府行办报告,绝不能因为监测普查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件。重点加强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密集区和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监测,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畜禽和野鸟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同时经常密切关注疫情动向,不断提高预警能力和防控水平。

  (六)切实加强对畜禽及其产品流通和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各村(社区)要严格实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即对病死畜禽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要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集贸市场、养殖场、畜禽产品加工场所等关键处进行集中检查,严禁未经检疫畜禽进入流通、屠宰环节,严厉打击贩运、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动物检疫和防疫监督工作,对集中出栏或调运的畜禽,必须督促养殖户实行报检制度。动防站检疫监督人员到场,到户检疫,不得漏检,发现染疫畜禽及其产品,必须依法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七)重点加强对养殖规模户的监管。各村(社区)尤其要对所负责区域的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密集区加强监管,每个月上门服务不少于4次,随时掌握养殖和防疫动态,及时送达疫苗和免疫督查通知,并签订好动物防疫责任书,督促全面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八)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定期对各养殖场做好卫生监督检查,并做好无害化处理指导工作。

  (九)养殖场(户)严禁用泔水饲养畜禽。各村(社区)要严格排查辖区养殖场(户),是否使用泔水饲养畜禽,如果发现,按农村农业部64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查处。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村根据全镇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与组长要签订责任书,安排好本辖区的动物防疫工作,落实好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区域划分,责任到人。各村要根据镇动物防疫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做好所辖范围的集中免疫工作,每个专职动物防疫员要确保所负责的区域“应免尽免”,并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规范操作,保证免疫质量,同时要及时做好免疫登记、耳标佩戴等工作。对经宣传解释仍拒绝免疫和坚持自行免疫的场户,一律要与其签订责任书,实行风险自担,并请村干部现场签字鉴证。

  (三)加强督促检查。在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阶段,各村要随时检查免疫进度和免疫质量,政府将通过交叉检查和查漏补缺的方式,发现问题和及时处理问题。各村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及时解决动物防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情况要及时向镇政府汇报。

【篇4】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为扎实开展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做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国家强制免疫工作的基础上,实施饲养犬只狂犬病、猪瘟的省市强制免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因病设防工作,确保免疫密度、抗体合格率达到要求。

  (二)具体任务

  1. 免疫预防接种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应免密度达到100%,确保群体常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实施饲养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因病设防工作;同时做好其它动物疫病和圈养野生动物的免疫。

  2. 免疫标识佩戴

  规模养殖场牲畜耳标佩戴率达100%,散养牲畜耳标总体佩戴率达70%以上。

  3. 免疫档案记录

  做好动物免疫档案的建立和规范管理。一是防疫员以组为单位建立健全免疫档案。二是每户必须张贴开阳县2020年动物强制免疫情况告知书,告知书上如实登记免疫数量和免疫时间,登记防疫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严禁弄虚作假。

  4. 免疫抗体监测

  春防结束后,防疫员按照《开阳县2020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采集样品由农业中心送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对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不到70%的,必须限期进行补免,确保群体免疫合格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

  二、范围及对象

  (一)实施范围

  全镇5村1居。

  (二)免疫接种对象

  1. 禽类接种禽流感H5+H7疫苗;

  2. 猪接种O型口蹄疫、猪瘟疫苗;

  3. 牛接种O型口蹄疫疫苗;

  4. 羊接种O型口蹄疫疫苗和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5. 犬接种狂犬病疫苗。

  三、时间及安排

  (一)防疫注射阶段(2020年3月1日—4月20日)

  免疫注射阶段共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3月9日-3月31日)为免疫接种禽流感及猪、牛、羊口蹄疫时间;第二阶段(4月1日-4月18日)为免疫接种猪瘟、小反刍兽疫、犬只狂犬病免疫时间。

  (二)总结上报阶段(4月18日-4月20日)

  由农业中心安排专人收集汇总春防资料,并书写总结报告报送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杨琳处(电话:13885047602,QQ:1170789921)。

  (二)自查自纠阶段

  随时自查。由农业中心牵头,对各村(居)免疫密度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四)专项督查阶段(4月21日-4月25日)

  由党政办牵头,成立督查小组,针对春防的安排部署、资金到位情况、免疫密度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五)整改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镇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书写整改报告。

  四、措施及办法

  (一)工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疫责任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农业中心及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动物防疫指导工作。同时,成立相应的动物防疫技术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地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 强化基础免疫,确保免疫密度

  按照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镇不漏村组、村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针不漏剂”的要求,做到免疫注射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漏洞。重点加强规模养殖场(户、小区)的免疫监管,落实技术人员联系场户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大户实施自主免疫和填写免疫档案。同时根据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切实做好常规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计划免疫工作。

  3. 强化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建立和完善疫情监督监测预警机制,实行村级疫情观察员报告制度。要结合实际,有的放矢采取防控措施,及时加强防范。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测制度,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和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牲畜集散地等实行定期或不定期重点监测,做到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疫情突发和蔓延。

  4. 加大经费投入,落实资金保障

  镇财政分局要落实好动物防疫所需的补充经费,确保资金保障。

  5. 强化技术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农业中心要结合实际,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继续抓好村级防疫员、畜牧兽医技术干部、养殖场技术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技能培训。促进疫苗台账登记、统计报表填报、免疫档案建立等方面实现规范化,疫情报告实现制度化,免疫操作实现标准化;同时本着因地制宜,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请上来与走下去,集中传授与走村入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养殖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科技素质,充分发挥养殖业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扶贫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6. 落实后续服务,完善补偿措施

  出现免疫副反映情况,农业中心要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核查、并填写动物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助确认表经农业中心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虚报、假报死亡牲畜,冒领副反应死亡补偿费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 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群防群控

  要加大对《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使社会公众、养殖农户熟悉了解相关内容,使广大群众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动物疫病的合力,达到群防群控的目的。

  (二)技术措施

  1.严格自身防护。防疫员在防疫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未佩戴口罩开展免疫工作。农业农村局发放的口罩必须用于防疫员,严禁挪作他用。

  2.防疫员在防疫过程中,必须配备消毒药品,穿水胶鞋。到达养户后,严格消毒,才按照免疫程序开展免疫工作,免疫完成后,对水胶鞋进行冲洗并彻底消毒完成后才离开。严防防疫员自身消毒不到位而引发疫情发生。

  3. 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1)免疫注射前准备工作。免疫注射前必须用清水把针头、注射器冲洗干净,并把水甩干,采用高压消毒(注射器:把针筒和活塞分开)进行消毒,消毒完成后把针头、注射器晾干备用。且针头要按照大小进行分类保存。

  (2)稀释疫苗前的准备工作。一是使用前必须对使用的疫苗进行检查。看瓶壁是否破裂,冻干苗性状是否有异常;灭活苗是否有冻结、分层、破乳等现象。二是认真阅读疫苗说明书上的规格、批号、有效期、免疫剂量、接种方法、使用阶段等。三是选择适宜的稀释液,准确计算好稀释液和疫苗的用量,确保每个注射剂量含有足够的抗原。四是冷冻的疫苗,在稀释前进行预温处理(平衡温度)。方法是提前一天将疫苗放在恒温(冷藏)保存,进行预温。

  (3)疫苗稀释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稀释疫苗时,要检查疫苗瓶内是否为真空,如果吸有稀释液的注射器插入疫苗瓶时能自行充入,说明为真空,否则应弃之不用。稀释操作时,疫苗和稀释液混合均匀,疫苗瓶中的药液一定要抽吸干净,严禁直接把疫苗瓶打开,更不能在猪舍内和阳光直射的地方稀释,以免造成对疫苗的污染和破坏。活疫苗稀释好后应现配现用,最好1—2个小时内用完;灭活苗取出冰箱后最好2个小时内用完;特别是炎热的夏季。对开启后未用完的灭活苗应弃之不能再用;对油乳剂灭活苗及冻干苗稀释后一定要放置室温后再用。

  (4)疫苗注射前的注意事项。注苗前对牲畜健康要有一个清晰地了解,对患病、体弱、妊娠后期的动物做好登记,暂不接种,待机体恢复或生产后补免。

  (5)疫苗注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一是注苗时,疫苗瓶上要有专门抽取疫苗的针头,严禁直接用给牲畜注射过的针头抽取疫苗,更不能反复回抽,造成对整瓶疫苗的污染,给牲畜健康带来隐患。二是严禁打“飞针”,造成注射部位不对,角度不对,造成注射深度不够,剂量不足。三是疫苗在使用过程中应充分摇匀,尤其是灭活苗。四是必须一畜一针头。五是在炎热天气进行接种时,应选择在早上和傍晚为宜。

  4. 正确处理副反应

  动物机体对疫苗的免疫反应是抵抗疫病感染的重要防御反应,但由于机体差异,对外源性抗原的免疫反应可能伴随不同程度的组织损害和机体紊乱现象,造成机体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可根据不同的不良反应症状进行处理。

  (1)注射部位肿胀:临床主要表现为注射局部出现肿胀。处理:可对肿胀部位使用创可喷。

  (2)发热:临床表现精神不振,食欲减退,体温升高,产奶量下降。处理:动物呈现一过性发热现象,一般1—3小时后症状自然消失,如果发热表现严重,需用退热药物及时治疗,但要注意发热不可使用肾上腺素。

  (3)过敏反应:临床表现全身发软,突然倒地,体温下降,休克,焦躁不安,共济失调,呼吸困难,可视黏膜充血,水肿,口吐白沫,流涎,肌肉震颤,腹泻,频繁排尿排粪,鼻腔出血,瘤胃鼓气等。处理:用抗过敏药物治疗后动物一般会很快恢复正常。常用的抗过敏药物有盐酸肾上腺素等。

  (4)应激反应:临床主要表现应激性休克(过敏性休克)、母畜流产等。处理:对应激性休克可用葡萄糖酸钙、地塞米松、维生素C等一起进行静脉注射并给予抗生素治疗。

  (5)发病和死亡:隐性感染的动物由于应激反应可能会导致加速发病,病弱的动物由于应激反应可能导致原有病情加重甚至死亡。其根本原因是动物在注射疫苗时就处于非健康状态。这种情况在农村散养户、小规模养殖户发生较多。处理:对发病的动物采取对症疗法,对死亡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篇5】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为做好2020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障我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

  (一)各村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早计划,早安排

  抓好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狂犬病5 种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 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农业部规定的75%以上要求;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等动物疫病的因病设防工作,对重点地区、曾经发生过疫情的区域进行免疫。要做到“五不漏”和“三个真”。在实施免疫工作时,要求逐村、逐户、逐头据实登记,建立健全畜禽免疫档案(户口薄)。

  (二)在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做好非洲猪瘟的监控和排查工作,要强化措施、全面监控和排查,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规范处置。

  (三)今年是全面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亦是新冠肺炎疫情和非洲猪瘟防控的关键时期。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村防疫员要对所包村的畜禽做到应免尽免,特别是扶贫养殖项目、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户等饲养的畜禽要做到免疫全覆盖,确保免疫密度达 100%,做到不留盲点,保障扶贫项目及贫困户养殖效益。

  二、任务分解落实

  镇党委、政府主持召开春防部署培训会,把动物防疫工作分解、落实到村、组和人,并与各村委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畜牧兽医站与村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责任状。技术干部带头打针,防疫员要踏实打针,相互协作,做到工作有方案、有安排、有监督、有检查,共同抓好春防工作。

  三、统一免疫时间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春防工作时间从2020年3月9日开始,于4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9日-3月25日)进行畜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第二阶段(3月26日-4月10日)进行小反刍兽疫和猪瘟的免疫;第三阶段(4月11日-4月20日)进行场坝片区狂犬病的强制免疫,并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等动物疫病的因病设防工作。

  四、疫苗物资调运及管理

  畜牧兽医站要于2020年3月9日前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和物资领取到站内,并严格按生物药品保存条件做好疫苗的保管、领用、发放、使用登记等,确保疫苗质量;同时要加强生物药品的冷链和台帐管理。

  加强技术培训,保证强制免疫质量

  为保证我镇春防工作有序开展,我镇将加强对技术干部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训,重点是疫苗的使用和操作、法律、法规、疫情处置技术、监测技术、非洲猪瘟防控技术等知识,提高兽医队伍的业务水平。

  六、人员组织安排

  春防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实行任务落实到人,4名畜牧技干每人包2-3个村的防疫工作。各村脱贫攻坚队队长、包村领导和网格员要积极配合做好春防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农户积极参与;镇党政办公室要做好车辆及后勤保障工作;财政分局要及时落实防疫经费,确保我镇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春防工作开展期间畜牧技干不得无故请假。

  七、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秋防工作

  畜牧技干务必到所包村进行技术指导和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督查小组要按防疫前、中、后期督查防疫工作。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疫情,但凡检查属于应免而没有实施免疫的,要追究当事人与相关领导的责任,各村防疫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工作中要恪尽守职,求真务实,确保按时完成全镇畜禽免疫任务。

  八、做好消毒灭源,严防疫病传播

  要加强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交易市场、老疫点(疫区)等重点区域的消毒和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发动养殖户做好灭蚊蝇及圈舍消毒灭源工作,确保有效杀灭环境中的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病毒,防止病毒再传播、再扩散,为养殖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强化处置程序,规范补偿制度

  发生免疫死亡时,村防疫员要立即通知畜牧站负责人到场鉴定,并填写《免疫反应死亡情况报告表》。

  十、加强报表上报和档案管理

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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